杀生冥累(出《竹窗随笔》)

钱塘金某,斋戒虔笃,没后附一童子,云:“吾因善业未深,未得往生净土。今在阴界,然亦甚乐,去住自由。”一日诃妻子云:“何故为吾坟墓事,杀鸡为黍?今有吏随我,不似前日之自由矣。”子妇怀妊,因问之,曰:“当生男,无恙。过此,复当生男,则母子双逝。”众异而志之。其后一一皆验。
[按]祭不能用蔬,第一不可杀生。而世有科名得志,杀猪羊以祭祖。彼且扬扬自得,以为荣亲,旁观者亦肩摩睨视,啧啧称羡。问祖先此时果能享一脔一箸乎?徒杀物命,致父母沉沦。死者有知,当必拊膺痛恨于九原矣。反不如单寒之子,蔬果告虔之为愈也。
【白话译文】
钱塘金某,平常斋戒虔诚至笃,死后神魂附一童子身上说:“我在生时因为善业不深,未能往生净土。今虽在阴界,倒也很快乐,来去自由。”有一天,金某的神魂又附童子身上,呵责其妻说:“你何故为我坟墓事,杀鸡为黍来祭祀我?今有鬼吏跟随我左右,没有以前自由了。”当时其儿媳妇正怀孕,家人便以此事问他。他答道:“第一胎当生男,母子平安。过此之后第二胎也生男,但母子性命不保。”众人听了很惊奇,因而都记录下来,后来果然都 应验。[按]祭祀即使一时不能备办蔬果,但糕饼之类素食也很多,千万不可杀生。然而世间有些人,一旦科考功名得志,便杀猪宰羊以祭祀祖宗。他自己固然扬扬得意,以为光宗耀祖。旁观者也围扰注视,喷喷称羡。试问祖先此时当真能拿起筷子夹一小片肉享用吗?徒然杀害物命,致使祖先父母沉沦。死者有知,当必捶胸顿足痛恨于九泉之下。反不如贫寒人家子弟,只用蔬果虔诚祭告祖先岂不更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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